易燃易爆场所常见的电气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一般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未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要求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正确选择相应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如用普通插座代替
防爆插头插座,用普通开关代替防爆开关,用防水防爆灯具代替隔爆型灯具等。
线路敷设不符合防爆要求
如用塑料管或普通电线管代替厚钢管铺设电线路,导线连接外采用未防爆接线盒,导线的接头处未采用钎焊、熔焊造成接触不良,架空导线跨越易燃易爆场所屋面或危险场所间距不足等。
没有接地和接零或处理不好
如金属设备、管道和构架等未和接地体连成整体,零线的最小截面不符合要求,接地线未接到标志处,没有防松、防锈、防机械损伤措施等。
其它电气设备等原因
如使用未采取防爆措施的各种通讯设备、电子设备、携带式电器等。另外,防静电和防雷击措施不当等,也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在易燃易爆场所中造成电气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缺乏整体防爆性。如有的主机防爆、辅机不防爆;有的电气设备防爆、而电线路铺设不防爆;有的动力防爆而照明器具不防爆等。